第(3/3)页 而言律歌的性子在富二代圈子里是出了名的野,从小就以撒谎逃课不好好学习出名,经常一眨眼连他爹都找不到他了——小时候他爹还会努力找找,长大点连找都懒得找了,反正谁想对他儿子不利,最后倒霉的肯定不会是他儿子——总之这人浪得飞起,居然也能学会这么复杂的古文字? “自学的。”言律歌随口说道,“这世界上主流的语言和文字,我都能听懂看懂,你信吗?” “超凡能力?”诗寇蒂只能想到这一个答案。 “没,随便看一下就会了。” 诗寇蒂没有反驳,但眼神摆明了——不信。 言律歌也没解释。 他的记忆力其实很强,近乎过目不忘的那种。 他的研究员们在翻译完古籍后,通常会把原本和译本呈上来给他看一遍,言律歌从头到底看完一遍自己也就会了……背诵?需要背吗?语言听过不就会了吗?文字看过不就懂了吗? 加上他常年满世界乱跑,说自己懂主流的语言文字,真不是开玩笑。 翘课那是他不想浪费时间,每次考试前他把课本刷刷刷地翻一遍,不也次次都是年级第一吗? 虽然一般人都觉得是他爸有钱有势,提前弄到的答案,在背地疯狂吐槽老师和学校不公,不过后来那个学校被他爹买下来了,就没人吐槽了。 因为自从知道自己随便怎么乱来也不会被开除后,言律歌连考试都懒得去考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