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蠢蠢欲动-《清宫重生要逆命》
第(1/3)页
十三阿哥胤祥这一次被点名伴驾,着实出乎了不少人的意料。
而且虽然皇上将十三阿哥胤祥一家赶出皇宫,但实际上每年还是让内务府负担十三阿哥胤祥一家子的吃穿用度。
就实际的表现而言,并没有皇上嘴上说的那样恨之欲死。
于是乎不少人的心思都活络起来,想要拉拢十三阿哥胤祥。
为什么要拉拢一个看上去已经出局的人了?
原因就在皇太子胤礽身上。
十三阿哥胤祥虽然在复立太子后,和皇太子胤礽的关系没以前那么亲密了,可也没有撕破脸,只是十三阿哥胤祥不在帮皇太子胤礽做事而已。但十三阿哥胤祥之前作为皇太子胤礽最信任的弟弟,而且还是能力得到验证有真材实料的人,自然有人想要通过拉拢十三阿哥胤祥拉拢一部分皇太子一党的人。
不但能壮大自己,还能分裂皇太子一党,缩减皇太子胤礽的势力。
虽然复立太子,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可大家之前已经把事情搞绝了,现在就只能硬着头皮一条路走到黑,之前参与废太子事件里的人,只能选择再一次的将皇太子胤礽拉扯下来,才能获得一线生机。
的确,皇上是让皇太子胤礽不许报复之前参与那事的人,皇太子胤礽也的确发誓了。
可问题是,傻子才会相信这个。
皇太子胤礽要是真成为了皇帝,皇上已经躺进棺椁里了,又能将违约的皇太子胤礽如何?
而且就现在大清满人官员的大环境,谁得屁股上都有屎,皇太子胤礽甚至于都不用玩什么邪门歪道,只要将对方做过的事情说出来,按照法律就能将对方处死。
对,就是处死。
大清现在可还有一条白纸黑字的法律一直没有更改,大清前面几位皇帝可是拿这一条,搞死过好多人——官员贪污四十两银子以上处以死刑。
这一条法律要等到四阿哥胤禛继位,因为皇上当政时候的宽松制度,所以底下官员肆无忌惮,抱着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汉人赶出中原的想法,只要做官,就各种贪。
四阿哥胤禛最初依法治国,遇见贪污就杀,但后来他发现官员无论怎么杀,面对非常现实的生活经济问题和巨大的利益诱惑,实在是让绝大多数的官员难以抵抗,杀了一个贪官,可新上任的官员依然会贪,甚至于还会出现长江后浪推前浪的事情。
所以四阿哥胤禛规定:贪污一千两银子才处死,并且增加了追赃减刑的规定。
后来在乾隆四十六年清朝第一大贪腐案“甘肃冒赈案”爆出,因为是一个账款高达一千七百多万两银子的大案,涉及到的官员实在是太多,要是都按照这一条执行,要处死两百多人,波及整个大清。
乾隆考虑到如果按律处置,会影响地方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再加上前面四阿哥胤禛给他开了一个好头。因此将法律修改为:贪污两万两以上的官员立即处死;一万到两万之间的,流放;一万两以下的,等候处理。可即便是这样也有二十二人被处死。
但现在大清还是白纸黑字的贪污四十两就可以被处死的时候。
四十两银子,这是瞧不起谁呀!
可以说,皇宫一个守门的奴才,都能贪污到比多N倍的银子。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