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不可颠覆的-《我心灵的觉醒:梁晓声经典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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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多人认为,各个民族,在各个不同的历史阶段,或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美的标准,以及美的观念、美的追求。

    这一点基本上被证明是正确的。

    于是进而有许多人认为,时代肯定有改变美的标准的强大力度。因而同样具有改变人之审美观及对美的追求的力度。这一点却是不正确的。事实上时代没有这种力度。事实上像蜜蜂在近七千年间一直以营造标准的六边形为巢一样,人类的心灵自从产生了感受美的意识以来,美的事物在人类的观念中,几乎从未被改变过。

    我的意思是——无论任何一个民族,无论它在任何历史阶段或任何时代,它都根本不会陷入这样的误区——将美的事物判断为不美的,甚至丑的;或反过来,将丑的事物,判断为不丑的,甚至美的。

    是的,可以毫无疑义地说,人类根本就不曾犯过如此荒唐的错误。此结论之可靠,如同任何一只海龟出生以后,根本就没有犯过朝与海洋相反的方向爬过去的错误一样。

    就总体而言,人类心灵感受美的事物的优良倾向,或曰上帝所赋予的宝贵的本能,又仿佛镜子反射光线的物质性能一样永恒地延续着。只要镜子确实是镜子,只要光线一旦照耀到它。

    果真如此吗?

    有人或许将举到《聊斋志异》中那篇著名的小说《罗刹海市》进行辩论了。此篇的主人公马骥,商贾之子。“美丰姿,少倜傥,喜歌舞。”并且,“辄从梨园子弟,以锦帕缠头。美如好女,因复有‘俊人’之号”。正是如此这般的一位“帅哥”,弃学而“从人浮海,为飘风引去,数昼夜至一都会”。于是便抵达了所谓的“罗刹岛国”。以马骥的眼看来,“其人皆奇丑”。而罗刹国人“见马至,以为妖,群哗而走”。

    美和丑,在罗刹国内,标准确乎完全颠倒了。不但颠倒了,而且竟以颠倒了的美丑标准,划分人的社会等级。“其美之极者,为上卿;次任民社;下焉者,以邀贵人宠,故得鼎烹以养妻子。”也就是说,第三等人,如能有幸获得权贵的役纳,还是可以混到一份差事的。至于马骥所见到的那些“奇丑”者,竟因个个丑得不够,被逐出社会,于是形成了一个贱民部落。

    丑得不够便是美得不达标,有碍观瞻。那么,“美之极者”们又是怎样的容貌呢?以被当地人视为妖的马骥的眼看来,不过个个面目狰狞罢了。

    我敢断定,在中国的乃至世界的文学史中,《罗刹海市》大约是唯一的一篇以美丑之颠倒为思想心得的小说。

    便是这一篇小说,也不但不是否定了我前边开篇立论的观点,而恰恰是补充了我的观点。

    因为——被视为妖的马骥,一旦游戏之“以煤涂面”,竟也顿时美了起来,遂被引荐于大臣,引荐于宰相,引荐于王的宝殿前。而当“马即起舞,亦效白锦缠头,作靡靡之音”时——“王大悦”。不但大悦,且“即日拜下大夫。时与私宴,恩宠殊异”。以至于引起官僚们的妒忌,以至于马骥忐忑不安,以至于明智地“上疏乞休致”。而王“不许”。“又告休沐,乃给三月假。”

    分析一下王的心理,是非常有趣的。以被贱民们视为“妖”的马骥的容貌,社会等级该在贱民们之下,怎么仅仅以煤涂面,便“时与私宴,恩宠殊异”了呢?想必在王的眼里,美丑是另有标准的吧?

    王是否也牛头马面呢?小说中只字未提。或是。那么在他的国里,以丑为美,以牛头马面,五官狰狞的为极美,自是理所当然的了。或者意非牛头马面,甚至不丑。那么可以猜测,在他的国里,美丑标准的颠倒,也许是出于统治的需要。是对他那一帮个个牛头马面的公卿大臣们的权威妥协也未可知。

    但无论怎样的原因,在王的国里,美丑是一种被颠倒的标准;在王的眼里心里,美丑的标准未必不是正常的。他只不过装糊涂罢了。

    否则,为什么他那么喜赏马骥之歌舞呢?为什么会情不自禁地赞曰“异哉!声如凤鸣龙啸,从未曾闻”呢!

    王的“大悦”,盖因此耳!

    结论:美可能在某一地方,某一时期,某一情况之下被局部地歪曲,但根本不可能被彻底否定。

    如马骥,煤可黑其面,但其歌之美犹可征服王!

    结论:美可在社会舆论的导向之下遭排斥,但它在人心里的尺度根本不可能被彻底颠覆。

    如王,上殿可视一帮牛头马面而司空见惯,回宫可听恢诡噪耳之音而习以为常;但只要一闻马骥的妙曼清唱,神不能不为之爽,心不能不为之畅,感观不能不达到享受的美境。

    有人或许还会举到非洲土著部落的人们以对比强烈的色彩涂面为美;以圈圈银环箍颈乃至于颈长足尺为美,来指证美的客观标准的不可靠,以及美的主观标准的何等易变,何等荒唐,何等匪夷所思……

    其实这一直是相当严重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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