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皇军陆军第一团-《帝国时代造反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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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沉墨制定的这个战术就是司马错和黑鹰带人伏击,牵制英国人的主力,他自己带着帝国军主力绕过英国人的主力后面去打博卡拉城。
等到占领了博卡拉城,再反过来捅英国人的菊花,
就这么简单。
战场上形势瞬息万变,所以就需要指挥官临机决断了。
要是啥都能够按照计划进行,那在指挥官的位置上摆上一头猪都能打胜仗了。
】
在石门山谷过了一夜后,司马错和沉墨就兵分两路,分别前往伏击地点和博卡拉城。
沉墨要走的路自然跟英国人走到这条路不是一条路,虽然远了一些,甚至还要走水路,但是因为沉墨早就安排水师在河上等待,所以算下来的话倒也不算太远,三天的时间足以赶到目的地了。
其实黑鹰倒是还知道一条近路,只不过要从林子中穿过。而沉墨这次是大军出动,带了很多辎重,走林子的话反而不方便。
……
英国人这次出动的是皇家陆军远征军第一团。
这个团全团总人数也就一千来人,在英国皇家陆军之中也算是一支比较有名的部队。
从数十年前,英国人登上新大陆开始,他们就跟着来到了新大陆。
可以说,这个第一团手中可是沾满了新大陆原住民的鲜血,死在他们手中的原住民不知道有多少。从他们手中抢掠的原住民的财富更是难以计数。
可以说这个第一团就是英国在新大陆这片殖民地上最臭名昭着的刽子手军团。
他们驻守的这座博卡拉城也是因为矿山而兴建的一座城镇。
周围有一座储量巨大的铜矿,还有一座煤矿以及其他一些金属矿。
这里每天挖出来的矿石数以千吨,通过轮船远远不断地从河流上运往沿海的港口,然后再装上巨大的海轮运回英国本土,支援英国本土的消耗。
而第一团主要就是为了守卫这些矿山而存在的。
三十年前威胁黑山部落抢夺野牛部落金矿的幕后黑手就是当时的第一团的团长史密斯上校。
而三十年后,现任的第一团的团上却是史密斯上校的儿子,也是史密斯上校。
老史密斯没有完成的事情,小史密斯准备继续完成,将这座金矿当成送给女王陛下寿诞的礼物。
时间关系,以下内容先更后改。
沉墨为了让法海能够顺畅地和野牛部落的人交流,所以给他派去了一队猎人侦查中队的队员协助他。
并且给疯马带去了口信,告诉他自己已经做好了战斗准备,只要山雀那边一有消息传回来,自己随时可以带人出发。
人派出去之后,沉墨也没有闲着。
每天除了在各个建筑工地上巡视督促之外,就是帮助司马错尽快地熟悉各种武器,讲解武器发展的历史,还有未来战争的趋势。
司马错脱下了一身先秦盔甲,换上了更适合这个时代的黑色作训服,脚蹬牛皮靴,甚至连发髻都给剪掉了,变成了一个寸头勐男。
大腿两侧跟沉墨一样插着两把短枪,腰间扎着武装带,跟沉墨的造型如出一辙。
如果他不说,没人会知道他是一个来自先秦时代的人。
司马错如同海绵一样从沉墨身上汲取着各种知识,成长的速度让沉墨都感到惊讶。
这就是古代名将的天赋吗?
果然能在历史上留下一笔的人都非同凡响。
除了各种理论知识的飞速增长,司马错对于火器的掌握速度也是令人惊叹的。
在经过了几天的训练之后,司马错的长短枪射击速度都已经达到了一个令人惊叹的程度,尤其是短枪射击速度,仅仅次于沉墨了。
不过这年代的火枪也的确没什么好练习的。
在掌握了这些武器的使用方法和技巧后,司马错也在沉墨的指导下开始练兵,熟悉火器时代的战争方式,步炮协同、火力支援以及步兵和骑兵的配合,步兵和水师的配合等等,演练各种战术。
在忙碌之中,日子过的非常的充实。
又过了五天,法海那边终于派人送回了消息。
“英国人正在集结,有调动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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